e世博官方建设认真学习税制改革最新政策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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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出将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到500万元、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等3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上述三项措施的实施,预计全年可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按照常务会议的要求,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文件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的税率调整为16%,适用11%的税率调整为10%。

与公司密切相关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增值税税率调整。针对新的政策要求,公司组织本部及下属公司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进行热烈讨论,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性质,提醒各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以及获取发票时,要注意政策变化。对于5月1日前获取的原有税率发票,尽快到各公司财务进行报账,避免由于时间长久,造成发票失效。通过对国家政策的解读学习,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了政策变化,规范了公司的业务活动。